









根据《FS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七条《FS诊疗许可证》与《YL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镇江环境辐射检测,申请校验时应提交本周期有关FS诊疗设备性能与辐射工作场所的检测报告、FS诊疗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资料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根据《YL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达到校验期的YL机构应当申请校验。YL机构的校验期为:
(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ZXYJH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ZKYY、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
(二)其他YL机构校验期为1年;
(三)中外合资合作YL机构校验期为1年。
放射评价
放射防护预评价流程
业务受理→签订合同→收料→现场检测(勘察)→拟订检测与评价方案→方案内审→编制评价报告→内部评审→评审并修改→提交报告。
评价服务优势
卓然辐射检测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具备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放射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资质认可,电离辐射环境检测,可为机构提供放射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报告时间:
根据项目规模,客户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辐射稳定性检测,自检测(采样)结束之后15~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评价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加急处理,环境辐射检测本底检测,进一步缩短编制报告时间。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保存期限是多久?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电离辐射环境检测-格林电离辐射检测-镇江环境辐射检测由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苏 无锡 ,其它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格林勒斯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格林勒斯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