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三条规定: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房辐射防护检测方法,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服务范围:
可承担计算机断层X射线摄影装置(CT)、DR、普通X射线诊断设备、X射线摄影、CR、牙科X射线机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业务流程:
业务受理→签订合同→收料→现场检测(勘察)→报告编写→质量审核→评审→报告修改→ 报告签发。
放射评价
放射防护预评价评价服务优势
卓然辐射检测是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CT检测辐射防护,具备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放射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资质认可,可为机构提供放射卫生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服务。
业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令第52号);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
评价依据:
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2、《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
3、《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2019;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
5、《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2020;
6、《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GBZ179-2006);
7、《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检测规范》(GB17589-2011);
8、《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519-2019)。
监测方法
外照射个人剂量的监测方法,通常是选用合适的个人剂量计,佩带在身体有代表性的部位上,高淳辐射防护检测,如头部、胸部、腹部或手与前臂,用以记录辐射在相应体表的剂量。
监测的频度一般是每年4次,每次3个月,监测必须覆盖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不能有遗漏。个人剂量的监测对象应该是所有从事工作的工作人员。
为了使检测结果可靠,所使用的个人剂量计应该有足够的灵敏度,辐射防护检测机构,使个人所受的不同种类、不同能量的辐射的照射剂量都能够记录下来。剂量计应有合适的量程,一般要求测量的累积剂量在0.1毫戈瑞-10戈瑞之间,体积小、重量轻、机械性能好,有良好的能量响应,方向依赖性小。目前,为广泛使用的是热释光剂量计。
卓然辐射检测(图)-辐射防护检测机构-高淳辐射防护检测由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格林勒斯——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万全路59号,联系人: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