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五条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工作,参加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
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应当在每个监测周期结束后1个月内送达放射工作单位,同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和格式,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数据逐级上报到。
第十七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拟定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程序和标准,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控制和技术培训,汇总分析个人剂量监测数据。
辐射安全许可证
辐射安全许可证中活动的种类分为生产、销售和使用三类;活动的范围是指辐射工作单位生产、销售、使用的所有性同位素的类别、总活度和射线装置的类别、数量。辐射安全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的有效期限是5年。
辐射安全许可证是生产、销售、使用射线装置和性同位素的行政许可,医用辐射防护检测,也是设备销售、供应商资质审核、压力容器制作许可认证、无损检测服务等的必备条件。
根据《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东台辐射防护检测,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工作单位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应当组织编制或者填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依照国家规定程序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辐射安全许可证是我国源生产、销售与使用单位的。那么,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包含哪些呢?
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
(1)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
(2)正本内,范围分为Ⅰ类源、Ⅱ类源、Ⅲ类源、Ⅳ类源、Ⅴ类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
副本内,射线检测辐射防护,范围写明源的核素名称、类别、总活度,非密封性物质工作场所级别、日等效操作量,射线装置的名称、类别、数量。
(3)正本内,种类和范围填写种类和范围的组合,如生产Ⅰ类源和Ⅱ类源,销售和使用Ⅱ类射线装置。
医用辐射防护检测-格林勒斯(在线咨询)-东台辐射防护检测由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是江苏 无锡 ,其它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格林勒斯领导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格林勒斯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