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背书是zui关键的,决定性的股东身份变更、股权变动的标志。做出这一结论基于两点:一,从股piao的性质,公司减资变更,我们知道他是证权证券,背书后被背书人就是股piao的所有人,《公司fa》126条规定,公司的股份采取股piao的形式。股piao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piao是证权证券。第二,减资变更,从公司fa法条陈述的语义逻辑和立法者的强调探求得知。《公司fa》140条的特别规定:“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且强调“后”,而不是“转让时”或“转让中”等等其他表意词,其主次分明。

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piao,应当为记名股piao。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法人的名称或姓名,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fa》140条规定, 记名股piao,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z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fa》141条,无记名股piao的转让,由股东将股piao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看来,工商减资变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数合同应当采取成立生效主义的原则,股权转让合同亦是。 [1]

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图)-工商减资办理-减资变更由南京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南京大鸿运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