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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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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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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

精通离婚诉z讼的律师(图)-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咨询-越秀区咨询

产品编号:100076490906                    更新时间:2024-02-15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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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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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赔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侵权之债,应从另一方对该机动车是否具有运行支配权和有无运行利益来判断,如符合这两项标准,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但夫妻一方因交通事故所负的债务不能一概而论认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属个人债务还是属夫妻共同债务,仍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该侵权行为产生的终目的是为了行为人的夫妻家庭共同生活,侵权人驾驶车辆为营运车辆,其营运收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或妻一方在上下班、个人游玩途中或驾驶车辆进行其他与家庭生活无关的活动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其个人的侵权行为所致,其所负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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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加了另一方名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由于当时还不是夫妻关系,房产属于按份共有。如一方能证明出资额,涉外离婚程序咨询,则按出资额确定,如双方都不能证明出资额,则视为等额享有。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婚姻法》第十七条第z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五)其他应当z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本案中,任某、欧某双方共同作为签约主体于2003年6月28日就涉案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涉案房屋的《广州市花都区房地产产权情况表》亦显示房屋的权属人为任某,共有权人为欧某,但双方于2006年×月×日登记结婚,故对于欧某主张涉案房屋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予支持,越秀区咨询,应视为其二人的共有财产。《物权法》第z一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双方购买涉案房屋时尚未建立家庭关系,且亦未对共有方式达成约定,故双方对于涉案房屋的共有为按份共有。《物权法》第z一百零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的,婚前房产离婚分割咨询,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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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婚内财产协议有限制人身自由条款有效吗?

  张静律师解答:协议限制人身自由或涉及道德层面内容,则大概率无效。



   相关案例:婚后,男方、女方经友好协商,约定,男方婚前所有的某房屋,产权人由男方变更为男、女双方(后双方实际按上述约定变更了产权)。若今后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则自愿放弃某房屋的产权份额:1、、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2、与男方擅自分居;3、若男方不存在点情形,而女方提出离婚的。

   协议签订后数月,男方至法z院起诉离婚。男方认为:由于双方经常争吵,且女方多次要求房产加名,故男方为挽救婚姻,同意在涉案某房屋产权上加上女方名字,并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然而之后双方又产生矛盾,并分居至今。现男方起诉要求离婚,并根据婚内财产协议的相关内容,某房屋产权应归男方所有。

   女方认为:双方发生矛盾,过错在男方。现女方同意离婚,但双方签订的财产协议严重限制了女方的人身权利,属于无效协议,故要求对涉案房屋的产权重新分割。

  法z院判定:双方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涉及对女方人身权利的部分限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故对该份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不予认可。鉴于该房屋来源于男方婚前,考虑双方对该房屋的贡献大小、双方共同生活的长短等因素,嫁妆彩礼返还纠纷咨询,酌情认定男方享有涉案某房屋净值85%的权益份额,女方享有15%的权益份额。该房屋可归男方所有,结合上述比例及双方共同还贷的金额,由男方给付女方相应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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