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2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土壤普查办组织,评审筛选出8-10家质量控制实验室。
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原则上由各省级土壤普查办选定,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2-3家,并报土壤普查办备案。3.6数据安全与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使用国产硬件软件和定位系统,实行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库等级保护和数据使用权限管理等,第三次土壤调查,建立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


组织开展试点。统筹推进省级、县级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技术规程,第三次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第三方,探索工作机制。
组织外业调查采样。调查采样队依据统一规划样点,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样品保存单位。
开展内业测试化验。检测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 形成普查成果。相关部门负责构建数据库,开展范围内普查数据的校核和整理,采用数字土壤模型方法分析制图。各省负责本区域内普查数据的校核、补充完善、整理分析和制图。撰写普查报告,整理共享数据,绘制图件,建立土壤样品库。


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办,第三次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第三方,组织编写《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明确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各省级土壤普查办,落实本技术规范,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各省负责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各省级土壤普查办根据土壤普查办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第三次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数据汇交,负责组建调查采样队(调查采样队人员组成中至少有1位通过省级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和1名县级相关技术人员),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按照统一的《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开展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外业调查采样培训,落实外业调查采样的工作进度。
其中采集土壤剖面样点的调查采样队,须由熟悉土壤分类与制图的带队,重点负责挖掘土壤剖面、观察与记载剖面形态、采集剖面土壤样品与标本,开展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与边界勾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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