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准备各省(区、市)结合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需准备信息化终端(如“调查采样APP”手持终端等)、摄录装备类、采样工具、样袋、剖面标本盒(整段与分段纸盒)、速测仪器(如土壤紧实度仪)、辅助材料、防护用具等,详见《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培训与指导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现场技术培训,熟悉野外实操层面的基本工作流程及可能存在实际问题与解决方案。外业调查采样时,发现与二普土壤类型及其边界不一致时,并在“调查采样APP”中进行土壤类型边界的现场勾绘。针对部分剖面挖掘和土壤类型识别等工作,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免费方案,开展在线咨询与指导。


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办,组织编写《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工作,明确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指标与方法等技术规范。
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参照本技术规范,第三次土壤普查,负责开展区域内土壤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7.2样品制备与分发筛选的检测实验室(或制样单位)负责样品制备工作,省级质控实验室负责密码样添加、样品转码与分发工作。
样品制备完成后,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添加标准样品(或参比样品)、平行样等,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样与1个平行样)一个批次,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实施方案,分发寄往相应的检测机构或样本库。分发至土壤检测实验室的样品,需进行检测样品的二次编码。

3.3筹建土壤三普技术组土壤普查办负责组建第三次土壤普查技术组,包括咨询组和技术指导组。其中咨询组人员约10人,负责研究解决土壤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审定技术规程与技术规范;技术指导组人员约150人,负责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质量监控等;组织筛选测试化验机构;组织开展土壤***、化学、生物等指标的测试化验和数据成果汇总分析;根据普查阶段的任务内容,协调推进不同层次技术与方法的培训。
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组建省级土壤三普技术组,根据本省普查任务及其工作量,确定省级组的人数;组建各级耕保、农技、林业、草业等机构参与的队伍,承担本区域以县级为单位的土壤普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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