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预布设样点省级校核样点布设任务单位完成样品预布设与初步校核后,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第三方,连同工作底图与样点布设信息拷贝给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各省级土壤普查办组织与相关县级人员,以地块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道路等远近、交通通达情况、遥感影像(如天地图)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样点的人工校核,提高布设样点的代表性与合理性,并校核各样点类型及其样品类型、取样量、寄送制样单位(含样品库储存样品)等任务信息。
各省校验后的样点位置与信息,需上报土壤普查办与样点布设任务单位,作为各省样点编码、样品编码等普查任务的基础。
第三次土壤调查涉及的土壤类型


第三次土壤调查涉及的土壤类型主要包括沙土、壤土、黏土和石质土等。沙土是由细颗粒组成的土壤,通透性好但保水能力较差;壤土是中等颗粒组成的土壤,土壤调查,保水性和通透性适中,适合农作物生长;黏土是由细粘土颗粒组成的土壤,保水性能强,但通透性差,容易产生积水;石质土则是含有大量石块或岩石碎屑的土壤,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数据整理,通透性和保水性较差,不利于植物生长。这些土壤类型在不同地区和环境中常见,调查结果可以为农业、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决策依据。
土样制备保存流转检测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办,组织编写《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明确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指标与方法等技术规范。
各省级土壤普查办,参照本技术规范,负责开展区域内土壤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7.2样品制备与分发筛选的检测实验室(或制样单位)负责样品制备工作,省级质控实验室负责密码样添加、样品转码与分发工作。
样品制备完成后,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队伍,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负责添加标准样品(或参比样品)、平行样等,每50个样品(至少含1个标样与1个平行样)一个批次,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分发寄往相应的检测机构或样本库。分发至土壤检测实验室的样品,需进行检测样品的二次编码。
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第三方-得正工程(推荐商家)由山东得正工程测绘有限公司提供。山东得正工程测绘有限公司是从事“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刘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