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行政部门聘请科研、、生产、卫生管理等有关组成化妆品安全性评审组,对进口化妆品、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进行安全性评审,对化妆品引起的重大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对化妆品实施卫生监督。化妆品卫生监督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从符合条件的卫生人员中聘任,并发给其证章和证件。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下列化妆品:(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二)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三)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四)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五)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夸大的;(二)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三)宣传作用的。
南昌化妆品检测及备案-普林检测公信力强由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湖北省普林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湖北 武汉 的技术合作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普林检测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