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珠海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部成立于广州市天河区,在珠海市和中山市设立办事处,是一家致力于环保事业的规范化、现代化的高新科技企业,主要提供环保管家式服务。
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过程中监测方案制定;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分析测试;监测结果分析;监测报告编制及监测设施维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划分以当地发布的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为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6600-2018 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HJ 819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 25.1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HJ 25.2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HJ 25.3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 682 污染场地术语
欢迎来电咨询华蓝环保了解更多哦~珠海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照监测目的,可分为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监测和环境应急监测。
2.按照监测时间,可分为日常监测、定期监测和专项监测。
3.按照监测内容,可分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地下水污染源监测。
4.按照监测范围,珠海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可分为企业内部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和流域土壤和地下水监测。
5.按照监测手段,可分为现场监测、实验室监测和远程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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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面技术规范除了新发布的技术指南外,还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2004)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没有企业需要执行的规定,但是在《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对地下水监测井的管理提出一些要求:
1、地下水监测井应建设井口保护装置,包括井口保护筒、井台或井盖等部分。
2、地下水监测井应设置标识。包括警示标牌、铭牌等。铭牌上要包含井编号、经纬度、井深、建井日期、滤水管长度、井深、地下水水位等信息,并设置二维码。二维码包含监测井的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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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广州华蓝环保由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广州华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环保设备批发”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工程环保设施施工,环保设备批发”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华蓝环保在环保产品代理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