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获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后,应如何确保持续合规?
企业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后,要从多方面努力确保持续合规。
在生产环节,严格遵循备案配方进行生产,不允许私自变更配方或违规添加成分。定期维护生产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且依据不同类型化妆品标准,维持车间适宜的温湿度、洁净度等环境条件。
原料采购上,始终坚持从正规渠道采购,仔细查验每批原料的合格证明,确保原料质量稳定。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定期对员工开展法规、生产技能培训,保证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持续符合资质要求。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办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在质量上有保障,欢迎新老客户前来考察,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企业变更许可事项内容应向原许可申请变更化妆品生产许可。许可应对申请变更内容进行相应核查。符合要求的,换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原编号、有效期不变。
申请变更生产场所时,如新的生产场所不属于原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请人应当在原许可注销原许可证后,凭注销证明向新许可重新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或者其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化妆品生产许可: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
(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发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决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和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材料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