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生产企业是否具有合法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按许可事项进行生产;
(二)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是否持续符合许可事项的要求;
(三)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质量安全风险;
(四)其他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查封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场所。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管作用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与监管,对保障化妆品市场秩序至关重要。监管部门通过定期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确保持证企业严格遵守生产规范和质量标准。
对不法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也促进了企业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了整个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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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生产企业应当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摆放《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正本。
委托生产化妆品的,委托方应当为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备案人或者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证书的持有人。
受托方必须具备受托生产产品的相应生产许可项目;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相继为省内外涉及食品及食品相关、(塑料包装、纸制品包装、化妆品、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等)化工、包装、轻工、电子等行业提供了咨询服务,全部获得国家质监总局颁发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