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
5.3 物流与物料净化
5.3.1 进入洁净用房的物流应与分门而入,应使用不同的通道,做到单向输送,不得交叉。
5.3.2 物流程序应包括:外包清洁、拆包、传递或传输。
5.3.3 进入洁净区的各种物料、原辅料、设备、工具和包装材料等,均应在拆包间内清理、吹净、拆包。拆包间应跨洁净区与非洁净区设置。
5.3.4 不能拆除外包装的应在拆包间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或消毒。
5.3.5 在不同等级的洁净用房之间进行物料的传递,应采用传递窗或落地式传递窗。
5.3.6 当采用传送带连续传送物料、物件时,除非具有连续消毒条件,传送带不应穿越非洁净区,应在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设置缓冲设施,并在两区之间分段传送。
5.3.7 当用电梯传送物料、物件时,电梯宜设在非洁净区,输送人员、物料的电梯应分开设置。当必须将电梯设在洁净区时,电梯前应设缓冲室。
5.3.8 当生产流水作业需要在洁净用房墙上开洞时,宜在洞口保持从洁净用房等级高的一侧经孔洞压向洁净用房低的一侧的定向气流,洞口气流平均风速应≥0.2m/s。
5.4 人员净化
5.4.1 人员通过用房宜包括雨具存放、换鞋、存外衣、卫生间、盥洗室、淋浴室、换洁净或无菌工作服、换无菌鞋和空气吹淋室等部分。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8.2.5 纯水供水管道应采用循环供水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循环附加水量为使用水量的 30%~100%。
2. 干管流速为 1.5~3m/s。
3. 不循环的支管长度应尽量短,其长度不大于 6倍管径。
4. 供水干管上应设有清洗口。
5. 管道系统各组成部分必须密封,不得有渗气现象。
8.2.6 纯化水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终端净化装置的设置应靠近使用点。
2. 储罐和输送系统,应有在位清洗和消毒措施,储罐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过滤器。
3. 给水管路应采用内壁抛光的不锈钢管或无污染的给水塑料管,需满足食品级管材标准(含工艺管路、储罐)。
4. 制水设备、输送管道和储罐的材料,应无毒、耐腐蚀,管道应避免死角、盲管,纯化水等生产用水应在制备、储存和分配过程中,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对在生产
过程中使用的管道,储罐和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或灭菌。消毒应采用无毒、无残
留、无污染的消毒剂。
5. 纯化水在制备、储存和分配过程中,严格控制系统温度(指导值小于 22℃) ,避免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
8.2.7 管材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洁净用房的给水管, 应采用不锈钢管或给水塑料管。
2. 洁净用房纯水管道的管材必须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根据需要可选择不锈钢管或无毒给水塑料管等管材。
3. 管道配件应采用与管道相应的材料。
8.2.8 对直接或间接接触产品包装的循环冷却水,必须定期进行微生物检测或控制水中残留量。
8.2.9 纯水和冷却水管道应预留清洗口,制水管路应以颜分。
8.2.10洁净厂房周围应设置洒水设施。
食品厂微生物实验室基本要求
三.一般仪器设备(具体的仪器设备要根据实验室的要求来选用)
1.培养箱:主要用于实验室微生物的培养,为微生物的生长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
1)普通培养箱:一般控制的温度范围为:室温+5~65度,又分为电热恒温培养箱和隔水式恒温培养箱。
2)生化培养箱:一般控制的温度范围为:5~50度。
3)恒温恒湿箱:一般控制的温度范围为:5~50度,控制的湿度范围为:50~90%。可作为霉菌培养箱。
4)厌氧培养箱:适用于厌氧微生物的培养。
2.电热干燥箱:用于吸管,光培SC车间装修设计公司推荐,平皿类玻璃器皿的干热、灭菌和烘烤。
3.高压蒸汽灭菌器(又叫高压灭菌锅):物品的灭菌。
4.冰箱:
5.电子天平:一般要求具备精度达到万分之一的分析天平。
6.显微镜:观察细菌形态和动力、微生物和微小物品结构的必备仪器。
7.均质器:用于均质样品,有旋转刀片式和拍击式可以选择。
8.蒸馏水器:提供蒸馏水
9.水浴锅:部分培养温度需要水浴(如大肠检验)
10.超净工作台:超净工作台作为代替无菌室的一种设备,使用简单方便,为实验的开展提供一个相对无菌的操作台。超净工作台湾队根据风向分为水平式和垂直式。
其它可能用到的设备:高压锅、厌氧培养设备、离心机、振荡器、烤箱、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电位 pH计、高速离心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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