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
无论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都要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资福利、劳动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条件等做出详细的规定。劳动者们要记住了,急招普工,无论你说的“临时工”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跟你签订合同。《劳动法》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30日不满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以2倍工资给予赔偿。
劳动保障
无论你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都必须为你提供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劳动安全技能培训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中的临时编外人员,包括人事代理、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日结普工,总人数达到1200万人以上,占到了事业人员的三分之一,数量极为庞大。政、事业单位改革,精简机构,精简人员和编制,就是解决这些编外人员。能采取和已经采取的方式有以下三种:1、严禁行政部门使用编外临时人员。行政部门执行的是监督管理职能,政策性强,责任大,不适合使用临时辅助人员。因此,《公务员法》严格禁止工勤人员提拔任用、过渡公务员,也禁止以前的聘干、转干人员担任行政部门实职,工勤人员和工勤编制只出不进,随退随销,普工,直至全部取消。

据业已废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短期普工,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再据劳动对《关于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15号)“《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可知,“”是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一种称谓,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并非目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从法律关系来看,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所说的“”可归属于劳务用工、劳务外包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不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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