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员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储备、临时工;小时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才中介;人力中介;普工招聘;人才代理,生产线承包、短期项目承包。
劳务派遣:岗位要求《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劳务派遣,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1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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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的储备是一个优化人才结构、优化人事配合、吐故纳新、实现内部人才有序流动过程。即通过不断的人力资源储备过程中的招聘、任用、升降、调动和分工合作,以及考核、合理组合、合理流动等措施,达到人力优势互补、事得其人、人适其事、人尽其才、事竞其功的目的。
厦门员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储备、临时工;小时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才中介;人力中介;普工招聘;人才代理,单位劳务派遣,生产线承包、短期项目承包。
劳动关系:
(1) 若小时工为兼职的在校学生,因其未取得毕业1证书仍受学校管理,故在其入职当天与其签订《实习协议》;
(2) 若小时工属于已毕业的社会人士,企管部在其入职当天与其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3)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实习期协议》是以产生实际用工关系时生效;
(4) 小时工以小时计酬为主,企业劳务派遣公司,不约定试用期,每周服务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 小时工在约定的用工期限结束后方可解除劳勤而影响公司仓库正常运营的,公司有权作出相应处罚。小时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用工关系的,应至少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动关系,服务期限未结束,小时工无故不出。
企业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员源人力服务安排由厦门员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厦门员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从事“临时工,小时工,业务外包,人才中介,人力中介”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李经理。